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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覈實 香港與國際監察
本站發佈:2026-10-26 · 事件日期:2026-10-22

英國發表最新《香港半年期報告》:國安立法範圍與適用持續擴大、侵蝕言論與新聞自由,中國被評爲持續不遵守《中英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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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外交、聯邦和發展事務部 10 月 22 日向國會提交《香港半年期報告:202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外交大臣埃德·米利班德在前言中表示,報告所載證據顯示香港國家安全立法的範圍與適用持續擴大,對言論、集會、結社及新聞自由的影響日益加深;自 2020 年北京強加的《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的權利與自由受到限制、辯論被窒息。他同時指出,香港的經濟、貨幣與金融體系在報告期內仍與內地有別。報告結論稱,英國繼續評估中國處於持續不遵守《中英聯合聲明》的狀態,並指國安立法在法律制度、媒體環境、公民社會、教育與公共行政中扮演日益突出的角色。期內重大發展包括:黎智英 2 月被判囚 20 年(《國安法》下最長刑期),英方繼續呼籲立即釋放他;3 月 23 日《國安法實施細則》修訂擴大執法權;截至 2026 年 6 月,香港警方共發出 34 張針對海外人士的國安通緝令。香港特區政府 10 月 23 日發表聲明,對報告表示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1][3]

爲什麼重要

這份報告值得記錄,有四個原因。其一,它是《中英聯合聲明》另一簽約方按半年週期作出的正式評估,逐項對照聯合聲明附件一檢視香港的自治、司法與自由狀況,是觀察香港處境的制度化記錄節點,而非一次性表態。其二,它的定性是分層的:英方一面確認香港經濟、貨幣與金融體系仍與內地有別、普通法制度仍在運作,一面認定國安立法的範圍與適用持續擴大、中國持續不遵守聯合聲明——這種“區別尚存、侵蝕繼續”的雙軌判斷,比籠統譴責更能反映其評估框架。其三,報告給出了可追蹤的數字與程序節點:截至 2025 年底共 385 人因國安罪行被捕、34 張海外通緝令、實施細則新增要求交出電子設備密碼等權力,以及黎智英資產沒收聆訊定於 2026 年 11 月 30 日等後續時間點,爲日後覈查提供了基線。其四,它與本站已有記錄直接銜接:本站已收錄黃之鋒案、王國安案與國際人權服務社的香港跨國鎮壓記錄,本報告爲這些個案提供了官方評估層面的背景。但需保守對待:報告的定性是英國政府的立場,香港特區政府已公開駁斥並稱其內容不實,本站只如實記錄各方說法與報告原文,不把任何一方的定性當作本站的獨立認定;本篇爲超出 24 小時窗口後的補錄,亦因此定性爲持續覈實。[1][3]

詳細記錄

據英國政府官網(GOV.UK)10 月 22 日刊載的全文,這份《香港半年期報告》由外交、聯邦和發展事務大臣向國會提交,覆蓋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是該系列自 1997 年以來的第 59 份報告,也是外交大臣埃德·米利班德今年 7 月上任後的首份(期數與人事據《香港自由新聞》HKFP 報道)。米利班德在前言中寫道:1984 年中英簽署《聯合聲明》時同意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高度自治、其權利、自由與生活方式受保障;報告期內香港的經濟、貨幣與金融體系仍與內地有別,但報告所載證據顯示,香港國安立法的範圍與適用正在擴大,對言論、集會、結社與新聞自由的影響日益加深。[1]

報告結論部分重申:英國繼續評估中國處於持續不遵守《中英聯合聲明》的狀態。報告稱,普通法制度在香港繼續運作,但國家安全立法在法律制度、媒體環境、公民社會、教育與公共行政中扮演日益突出的角色,國安相關權力與程序的進一步擴張、以及對權利與自由的限制,仍令人關切。英方在前言與結論中均表示將繼續爲《聯合聲明》承諾的權利與自由發聲,並繼續通過英國國民(海外)簽證路線支持港人:今年 2 月 9 日,英方擴大該路線,容許在 1997 年香港移交時未滿 18 歲的 BN(O) 身份持有人合資格成年子女獨立申請。[1]

執法與立法層面的擴張是報告着墨最重的部分。報告記錄:2026 年 3 月 23 日,港府修訂《國安法實施細則》並即時生效,新增執法人員在國安調查中要求交出電子設備密碼與解密信息的權力,擴大限制出行與扣押旅行證件的權力,並擴大要求移除網上內容的權力。報告引述香港警方統計:截至 2025 年底,共有 385 人因涉及國安罪行被捕,其中 69 人於 2025 年被捕,逾半已被正式起訴;2026 年上半年至少再有 5 宗檢控,包括 3 人被控顛覆、2 人被控恐怖主義。截至 2026 年 6 月,警方共向身處海外的人士發出 34 張國安通緝令,其中 15 名民主派活動人士與流亡“香港議會”成員被懸紅 20 萬港元通緝。[1]

個案方面,報告以專節記錄黎智英案:高等法院 2025 年 12 月裁定其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與一項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成立,2026 年 2 月 9 日判囚合共 20 年,爲《國安法》下最長刑期;英國領事官員曾到庭旁聽。2 月 26 日,上訴法庭推翻黎智英另一宗非國安詐欺案的定罪與刑期;其律師團隊 3 月確認不會就國安案定罪與刑期上訴;律政司 4 月申請沒收與黎智英罪行相關的約 1.27 億港元資產,聆訊定於 2026 年 11 月 30 日。米利班德在前言中稱對黎智英持續被囚“深感關切與不安”,英方繼續呼籲立即釋放他;時任外交大臣庫珀在判刑當日稱該案是“出於政治動機的檢控”。首相斯塔默 1 月 29 日訪京時曾當面向中方領導人提出黎智英案。[1]

其他重大案件包括:“國安 47 人案”12 名被告的上訴於 2 月 23 日被上訴法庭駁回、原判定罪與刑期維持,至報告期末 45 名被定罪者中已有 20 人刑滿獲釋;已解散的香港支聯會三名前常委鄒幸彤、何俊仁、李卓人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 1 月 22 日開審,何俊仁認罪,鄒幸彤與李卓人不認罪,審訊歷 24 天、5 月完成結案陳詞;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 5 月 14 日移交高等法院。《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方面,報告稱該條例 2024 年 3 月生效以來至少 47 人被捕、14 人被控,期內煽動類案件持續:一名 68 歲退休者因在網上發佈 130 條“煽動”帖文被判囚 8 個月,其賬號粉絲僅十餘人;一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囚 12 個月;獨立書商於 3 月 24 日與 6 月 24 日兩度被捕。被通緝活動人士郭鳳儀的父親因試圖處理其名下資產被裁定罪成、判囚 8 個月,郭鳳儀稱此案是跨國鎮壓。[1]

制度層面,報告記錄了 2025 年 12 月 7 日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地區直選投票率 31.9%,無效票 41,231 張,其中 41.3% 爲白票,較 2021 年增加 17%。報告還記錄:中國國務院 2 月 10 日發表《“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白皮書》;香港特區政府 6 月 15 日就香港首份五年計劃展開兩個月諮詢,被定位爲與國家第十五個五年規劃對接;終審法院現時有 6 名來自普通法地區的海外非常任法官在任,自 2020 年《國安法》實施以來共有 10 名海外非常任法官離任或退休,首席法官張舉能 1 月承認在當前地緣政治環境下招聘海外法官面臨挑戰。報告另注意到美國國務院 4 月依《香港政策法》向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稱北京與香港當局通過國安立法“系統性地削弱了香港的政治自治與民衆的權利和自由”。[1]

各方反應方面,香港特區政府 10 月 23 日發表聲明,對報告表示“強烈譴責並堅決反對”,斥其含“不實言論、誹謗和抹黑”,稱英國在香港迴歸後對香港無主權、無管治權、無監督權,敦促英方立即停止干預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聲明同時稱香港的媒體環境在《國安法》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依然蓬勃。報告內文亦記錄了中方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中聯辦等機構對黎智英案判決的批評與表態。非政府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則批評報告對香港法律與金融自治的判斷低估了法治與基本自由受侵蝕的程度。[1][3]

覈實說明與本站關聯:本記錄的核心事實——報告的提交日期、覆蓋時段、前言與結論的定性原文、案件數字與時間點——均直接取自英國政府官網刊載的報告全文(一級官方來源);港府反應取自香港政府新聞公報。報告的結論性判斷屬英國政府立場,港府已公開反對,本站不作獨立背書,只作歸屬記錄。該報告 10 月 22 日發表時超出本站日更的 24 小時窗口,2026 年 10 月 26 日經用戶拍板補錄。本站將繼續跟進 11 月 30 日黎智英資產沒收聆訊與下一期(2026 年 7–12 月)半年期報告。本記錄定性爲持續覈實。[1][3]

上述鏈接是所引用報告或文章的原始發佈方。其結論已在正文中明確歸屬,不代表本站獨立完成了全部事實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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