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畫家指深圳警方非法羈押翻牆網民:稱向派出所說明“翻牆不違法”的法律界定後,警方釋放其朋友
據大紀元新聞網 10 月 18 日報道,中共當局今年以來持續收緊網絡管控,多地傳出網民因翻牆遭處罰。一名香港畫家近日透露,他先前赴內地協助一名因使用 VPN 被羈押的朋友。經他向派出所反覆說明 VPN 的法律界定、強調其使用的合規性後,當地警方最終將人釋放。[1]
爲什麼重要
這篇報道值得記錄,有兩個原因。其一,它落在 2026 年網絡管控持續收緊的語境裏:大紀元稱今年以來多地傳出網民因翻牆遭罰,“翻牆”入罪與否的邊界正在成爲公共議題——畫家口中“翻牆不違法”的法律界定,正是這個邊界爭議的一個具體切面。其二,它提供了一個罕見的“交涉成功”樣本:不是被罰款、被訓誡、被刑拘的記錄,而是一次當事人據稱通過講法律把人從派出所領出來的經歷,無論其法律論證是否成立,作爲一種公民應對執法的敘事,本身有記錄價值。需要保守對待的是:報道沒有公開畫家姓名、朋友身份、具體派出所與時間;“非法羈押”是畫家本人的指稱,釋放的直接原因也未見警方或第三方佐證。故本記錄定性爲持續覈實,記錄的是大紀元對畫家說法的報道。[1][2]
詳細記錄
據大紀元新聞網 10 月 18 日報道,中共當局今年以來持續收緊網絡管控,多地傳出網民因翻牆遭處罰。一名香港畫家近日透露,他先前赴內地協助一名因使用 VPN 被羈押的朋友。經他向派出所反覆說明 VPN 的法律界定並強調其合規性後,當地警方最終將人釋放。報道中沒有公開畫家的姓名、被羈押朋友的身份、涉事派出所與具體時間。[1]
“翻牆”在中國的法律地位有明確的法條基礎。根據 UpToGo 2026 年 4 月整理的中國現行法律與官方公告,未經授權使用 VPN 或其他翻牆工具繞過網絡監管,依然屬於違法行爲——2025 年網傳“翻牆合法化”系假消息;針對外貿企業的專線放寬政策被誤讀爲了針對普通民衆。但法條的嚴苛與實際執法的寬鬆之間,存在一條行政成本與經濟考量決定的灰色地帶:單純個人瀏覽外網(如查資料、看視頻)被查處的常見後果是口頭警告、強制刪除軟件,或處以 500 至 1000 元人民幣的行政罰款;警方打擊的重點是販售翻牆工具的源頭,以及借 VPN 散佈危害國家安全言論的本國公民。這組“法條嚴苛、執法有灰色地帶”的格局,與畫家描述的“說清法律界定後獲釋”相互呼應,但不能替代對本案事實的獨立覈實。[2]
覈實說明:本記錄記錄的是大紀元新聞網對香港畫家本人說法的報道。當事人身份、羈押與釋放的具體過程(包括被羈押的時間地點、派出所釋放的直接原因)均無第二來源印證;警方未就此事發表任何公開說明。故本記錄定性爲持續覈實,並繼續尋找可交叉驗證的信息。[1][2]
覈實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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