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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覈實 律師與司法
本站發佈:2026-10-09 · 事件日期:2026-09-02

爲錫安教會辯護的 Ruth Wang 律師流亡臺灣;北京施行修訂《律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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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PL 律師觀察委員會10月6日報道:爲北京錫安教會成員辯護的 VDoor 律所合夥人 Ruth Wang 律師,在當局以關閉律所相威脅後,於9月2日攜家人經臺北流亡臺灣、尋求赴第三國安置;幾天後,北京施行修訂後的《律師法》,正式強化律師的政治義務。文章指出,打壓已從信徒蔓延到爲宗教團體辯護的律師。

爲什麼重要

這是“709”以來罕見的、因代理宗教案件而被迫流亡的律師個案,與《律師法》修訂生效在時間上前後腳,具象地呈現了“宗教管控”與“律師管控”兩條線的交匯。需要說明的是,流亡經過引自人權觀察、美聯社與 ChinaAid 的公開報道,律所被威脅關閉的說法來自律師單方陳述,本站未獨立覈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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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 IAPL 律師觀察委員會10月6日的文章,Ruth Wang 是北京 VDoor 律所合夥人,該律所代理北京錫安教會(中國最大的未登記新教“家庭教會”網絡之一)被捕成員。人權觀察9月9日報道,Wang 在當局威脅關閉律所後,於9月2日抵達臺灣;美聯社報道,官員要求她和同事“自行解散律所,否則強制關閉”。[1][2]

美聯社還報道,Wang 當時正在日本旅行途中收到傳喚,隨後決定不再回國。她經停臺北時向臺灣方面求助、尋求轉往第三國安置。臺灣沒有正式的難民或庇護制度,當局表示將按既有程序處理她的個案。(《基督郵報》9月28日的報道亦提到,Wang 正考慮前往美國或加拿大。)[1][2]

文章指出,就在 Wang 出走幾天後,北京施行了修訂後的《律師法》,正式把政治義務寫進法律對律師的要求。兩件事單獨看分屬宗教管控與律師管理兩條線,放在一起看則呈現出一個反覆出現的特徵:壓力會從信徒、神職人員,延伸到試圖爲他們辯護的律師。[1]

背景:錫安教會創辦人金明日牧師2025年10月在大抓捕中被捕、羈押約九個月,2026年7月3日獲釋赴美;8名教會領袖仍被羈押於廣西北海。人權觀察稱,Wang 的出走是代理該案法律壓力的最新例證。[1][2]

覈實說明:Wang 流亡的時間線與“當局威脅關閉律所”的說法,引自人權觀察、美聯社、ChinaAid 與自由之家的公開報道,多爲律師單方陳述或轉述,本站未獨立覈實;《律師法》修訂生效系公開立法行爲。本站將繼續跟進 Wang 一家的安置去向。[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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