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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覈實 女性權利與表達自由
本站發佈:2026-09-22

黃雪琴服刑五年後被報道出獄,朋友稱仍無法取得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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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報》報道,記者、女權活動者黃雪琴於9月18日刑期屆滿後出獄;支持者隨後表示仍無法聯繫到她,其去向和出獄後的實際限制尚待覈實。

爲什麼重要

刑期屆滿並不必然等於恢復表達、通信和行動自由。黃雪琴另被判處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她出獄後的聯絡狀況和可能受到的限制直接關係到新聞自由、表達自由與人權捍衛者處境。

詳細記錄

《衛報》9月20日刊發的報道說,記者和中國#MeToo運動參與者黃雪琴已於9月18日出獄,距離她2021年9月19日在廣州被拘押接近五年。2024年判決資料所列刑期終止日同樣爲2026年9月18日。[1][3]

但報道同時引述支持者9月19日發佈的聲明稱,朋友仍未能聯繫到黃雪琴,也沒有收到她的消息,其當時去向不明。基於這一信息缺口,明證中國將本記錄標爲“持續覈實”:可以確認的是有可靠媒體報道她刑期屆滿後出獄,但不能據此認定她已恢復通信、行動或新聞工作自由。[1]

黃雪琴與勞工權益活動者王建兵於2021年一同被拘押。黃雪琴在2024年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監禁、罰款10萬元,並被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國際組織認爲案件涉及她從事新聞、女權及公民社會活動,並對她出獄後可能面臨監控、騷擾和行動限制表示擔憂;這些屬於組織的判斷和倡議,不等於對她當前處境的獨立證明。[2][3]

《衛報》還引述中國政府關於婦女權利取得“歷史性”進步的總體表述。截至本次覈對,公開報道中未見有關部門針對黃雪琴出獄後的具體去向和聯絡狀況作出說明。本站將繼續尋找本人、家屬、律師或其他獨立來源的可覈實信息,並在必要時更正或更新本記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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