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輪瑞中雙邊人權對話在日內瓦舉行:瑞士提出西藏、維吾爾、香港與《民族團結進步法》關切
據 ANI 通訊社 10 月 27 日報道,瑞士聯邦外交部(FDFA)在 10 月 19 至 20 日於日內瓦舉行的第 19 輪瑞中雙邊人權對話中,提出對影響藏人與維吾爾人的人權狀況的關切、香港的發展,以及中國《民族團結進步法》對少數民族語言、文化、宗教權利的可能影響;個別的人權案件也在對話中被討論。藏人行政中央(CTA)駐日內瓦的西藏辦事處對瑞士外交部提出西藏人權關切表示歡迎與感謝。[1][2]
爲什麼重要
這起事件值得記錄,有三個原因。其一,雙邊人權對話是少數仍在運轉的對華人權外交機制:瑞中對話自 1991 年起舉行至今第 19 輪,在歐美多國與中國的人權對話相繼停擺的背景下,瑞士仍把西藏、新疆、香港與具體個案放上桌面,本身構成可記錄的外交事實。其二,本輪對話的議程與本站收錄的另一條記錄形成直接呼應:《民族團結進步法》正是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 10 月《問題清單》專門質疑的對象——同一部法律同時進入聯合國條約機構審查與雙邊對話議程,顯示國際社會對該法的關切正在多個機制間疊加。其三,需要交代信息來源的侷限:Latestly 原文頁在本條收錄時無法從本站網絡打開,本記錄的事實經 ANI 電訊摘要與藏人行政中央官網通報雙重印證,且與瑞士外交部 10 月 20 日官方公告的要點一致(對話議題、雙方團長姓名),但歸屬方(藏人行政中央)是議題相關方,其“感謝”表態不等於對話成果的全面評估;中方未見就本輪對話內容發表對等詳述。故定性爲持續覈實。[1][2]
詳細記錄
據報道,第 19 輪瑞中雙邊人權對話於 2026 年 10 月 19 至 20 日在日內瓦舉行。根據瑞士外交部 10 月 20 日的官方公告,瑞士提出對影響藏人與維吾爾人的人權狀況的關切、香港的發展,以及中國所謂《民族團結進步法》對少數民族社區語言、文化與宗教權利的可能影響;個別的人權案件也在對話中被討論。瑞士代表團由外交部和平與人權司副司長 Dagmar Schmidt Tartagli 率領,中國代表團由外交部國際司副司長袁媛率領。[1][2]
對話議題還涵蓋公民、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多邊人權論壇中的優先事項;人工智能對人權的影響;以及懲教體系方面的合作。瑞士與中國自 1991 年起舉行雙邊人權對話,本輪爲第 19 輪。[1][2]
藏人行政中央的反應:西藏辦事處(日內瓦)對瑞士外交部在對話中提出西藏人權關切表示歡迎與誠摯感謝。通報稱,對藏語教育、文化表達與宗教自由的持續限制仍是嚴重關切;民族團結立法的影響進一步凸顯了維護少數民族獨特語言、文化與宗教身份的重要性。西藏辦事處認爲,瑞士持續就西藏相關人權關切發聲,是對國際社會保護基本自由、維護普遍人權標準努力的重要貢獻。[2]
覈實說明:本記錄有兩項來源——ANI 通訊社經 Latestly 轉載的電訊(10 月 27 日),與藏人行政中央官網 10 月 26 日的通報;兩者在對話日期(10 月 19 至 20 日)、瑞方關切事項(西藏、新疆、香港、民族團結法、個別案件)、瑞士外交部 10 月 20 日公告與雙方團長姓名上相互一致。Latestly 原文頁在本條收錄時無法從本站所在網絡直接打開(域名解析失敗),上述事實以 CTA 通報與電訊摘要雙重印證爲準;對話的完整議程以瑞士外交部公告爲準,中方未見對等詳細的公開通報。本記錄全程保留歸屬,定性爲持續覈實。[1][2]
覈實來源
- ANI 通訊社(Latestly 轉載),2026-10-27:“Tibet, Uyghur Rights Concerns Raised in Geneva with China Amid Fears over Minority Freedoms”——第 19 輪瑞中人權對話(10 月 19 至 20 日)、瑞方對藏人、維吾爾人、香港與民族團結法的關切、個別案件、雙方團長與議題範圍
- 藏人行政中央(CTA)官網,2026-10-26:“Switzerland Raises Tibet Human Rights Concerns in 19th Round of Bilateral Dialogue with China”——西藏辦事處對瑞士外交部的感謝、瑞士外交部 10 月 20 日公告要點(對話日期、關切事項、雙方團長、議題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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